招生方案

时间:2025-07-05 14:37:08
招生方案6篇

招生方案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招生方案 篇1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1、活动启动仪式;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二、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办学成果报道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二)消息2-3篇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三、对全市各中学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四、系列活动及宣传报道组织架构。

珠海特区报、香洲区教育局和南屏中学联合成立组委会,组织、策划、协调所有系列活动和宣传工作。珠海特区报派出骨干文字和摄影记者组成报道专责小组进行及时报道。

招生方案 篇2

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欢迎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一、招生对象

只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广东、江苏招收选考物理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理、化、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2.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3.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才华出众者;

4.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并且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21日。

1.网上报名

申请者请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uestc.edu.cn),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生成《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同时下载《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填写、签字并盖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xx年12月21日18:00准时关闭,请申请者及时登陆报名。

2.邮寄书面材料,须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个人陈述》

(4)《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

(5)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6)1寸照片一张

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由学生本人或所在中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三、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者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发明创造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名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测试。

(2)测试内容:

a.文化课考试:数学、物理、英语

b.综合面试

(3)测试时间:20xx年1月12日,具体测试安排于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所有自主招生信息均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将通知其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本人寄发“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确认书”。

四、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Q吧),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

2.入选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入选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若高考分数未达 ……此处隐藏1738个字……初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8月21日-8月23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5.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6.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乡镇学校

1.乡镇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2.乡镇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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