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时间:2025-07-05 15:03:58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应急物资采购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1

“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有效推动“四早”落实,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歼灭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早发现、早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早期发现病例的能力,各省(区、市)应当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网络,该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病例监测报告。

1.监测对象:发热(体温大于37.4℃),伴上呼吸道症状,有可疑接触史或旅行史者。

2.监测时间:截至2020年12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每日开展病例监测排查工作。

3.监测地点:所有门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病房等相关诊室均开展病例监测工作。

4.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采集病例临床标本(详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本采集与检测部分),送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承担检测工作的机构接到标本后应当立即开展检测,24小时内完成并反馈检测结果。

5.环境标本监测和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

6.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于24小时内完成。同时,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蔓延。

7.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于2小时内完成三级确认审核。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小时内寄送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需在24小时内,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对网络直报病例进行订正。

(二)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疾控机构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三)社区疫情监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层社区(村)、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健康监测登记和体温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四)单位和个人监测。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绝配合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类条款,可强制执行。

二、早隔离、早治疗

(一)隔离医学观察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各省份应当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相关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应当根据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五版)明确解除隔离标准。

(二)医疗救治。各省份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并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在出现病例后,指导收治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对轻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减少轻症向重症的转化,重点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各医疗机构根据《诊疗方案》对病人进行分类治疗,采用对症和支持治疗、抗病毒、抗炎、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对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病人及时安排解除隔离或出院。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2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应急协调作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的危害,根据《义乌市应急管理局义乌市商务局关于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义应急[2019]5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中央、省级调拨救灾物资和市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良好、保障有力。强化工作联动,确保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所需物资得到及时、高效地调运配送。

三、工作内容

成立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成伟、董庆

成员:吴海鸿、刘海涛、俞思剑、龚丽诗

实时动态掌握我市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动用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物资,并向市商务局及物资接收地发出调拨、接收指令(包括救灾物资品种、数量和接收地点等)。协调组织救灾物资供应、发放、储备,积极配合协同应对处理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3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统筹多方资源。对于疫情防控的专用物资(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消毒用药水及器械等),要多渠道筹集,加大应急储备物资采购、申请上级应急物资调拨、统筹社会捐赠物资。

二、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可以实行紧急采购。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的主体责任由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采购单位依法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

四、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本方案仅限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护用品、额温枪(含体温计)、消毒药、消杀设备、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资料打印和制作,其他采购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性,所有采购物资的清单,由街道班子会议根据当时的实际市场价格形成会议纪要。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4

一、目的

为了有效确保医院物资的供应,预防因物资的短缺引起的意外事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后勤物质紧急采购。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可靠的物资供给信息网络,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应急物资由供货方迅速、快捷提供。并有备用供应商。

2.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需求计划,采取“先支后报”的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3.统一调拨采购应急物资,在保证物资质量和交付时间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市场平 ……此处隐藏4865个字……调拨(临时使用)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向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调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审批单》(附件1);申请临时使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附件2)。

(二)核查。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根据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申请和实际需求,会同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意见。

(三)审批。

申请调拨应急物资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审批:

1.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万元以内(不含0.5万元),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2.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2万以内(不含2万元),由应急局主要领导审批;

3.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2—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召开应急局局长办公会决定;

4.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召开应急局党委会决定。

申请临时使用应急物资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四)调运物资。申请调拨(临时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应急物资。

(五)紧急情况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调拨(临时使用)手续。

应急局也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直接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分配调拨区级应急物资。

调拨物资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万盛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万盛财企发〔20xx〕16号)的规定及时进行资产划转。

第十二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在使用区级应急物资时,如发生数量、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应急局报告。

第五章使用、回收和报废

第十三条使用应急物资的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管理调拨到当地的区级应急物资,并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物资专项用于救援救灾所需,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违法向受灾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发放和使用应急物资时,应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对应急物资使用者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要求其妥善保管应急物资,严禁转让、租借或故意损毁。

第十五条区级应急物资分为回收类物资和非回收类物资。回收类物资是指能够重复使用的物资,如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工具,帐篷、折叠床、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其他物资为非回收类物资。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

申请临时使用的区级应急物资,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进行回收,经维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根据要求按时送回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验收确认后在《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上填写回收情况,完成应急物资回收。

第十六条对使用完毕后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区级应急物资,由物资责任单位进行清点、核实后,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七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应急物资的发放、使用(含受益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报应急局。

第六章经费保障

第十八条年度采购区级应急物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编报采购预算。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需紧急采购区级应急物资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商财政局确定。

第十九条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与管理、维护等费用由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代储(监控)点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等费用由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负责保障。

第二十条本级采购和上级调入我区的应急物资,以及本级接受救灾捐赠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局负责。调往事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的区级应急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物资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

第七章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应急局应定期对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区级应急物资重大损毁、丢失的,由物资所在单位追回或赔偿,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严肃查处挪用、侵占、贪污区级应急物资行为,对挪用、侵占、贪污应急物资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应急物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9

根据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为应对医院应急物资需要,保持适宜的物资存量,及时有效供应物资,制定应急物资采购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后勤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

完善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并做好物资供应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类负责。

物资科对其管辖的后勤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落实各类物资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职责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

物资科工作人员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应急物资之需。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物资科应对突发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物资科应急协调指挥小组:

组长:孙福元

副组长:王鸿鹄

组员:申文君、王玉山、马世伟、贾莉芳、张士勋、张刚、杨超、张宇鹏、

王娜、王豪骏、曹金华、李苗、陈彪、于江滨、尹皓

2、协调指挥小组职责:

(1)组织信息收集、传递、通报工作,向上级汇报应急处理方案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决策应急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4)对应急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物资准备和账目处理

1、与供应商联系时,若医院方临时急需货物,供应商应优先组织准备,#限度按时保证医院方的需要。

2、各库房负责人按需制定计划,申购储备应急物资。

3、临床急需物资,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达科室。

4、对应急处理的物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对库存应急物资及时进行补充,并及时利用和有效周转。

6、防止应急物资发生浪费或短缺问题。

7、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每月盘点应急物资库存,保证应急物资充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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