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合作经营方案

停车场合作经营方案(精选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停车场合作经营方案(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停车场合作经营方案(精选6篇)1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车资源,促进机动车停车场智能化建设,创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亳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手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市民合理停车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停车场运营秩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为目标,立足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为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市区范围内除客运、货运站场外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和面向社会开放的配建停车场。
三、平台搭建
由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本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
(一)平台功能
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集停车场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务、辅助城市管理等功能为一体,通过停车场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车服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架构设计
1.停车管理系统:具备车辆进出场管理、用户管理、通行数据采集等日常管理功能;
2.新能源充电系统:具备充电桩管理、导航查询、实时情况展示等功能;
3.停车诱导系统:向有关单位共享城市停车资源实时使用情况,为搭建城市停车诱导显示屏提供数据支持;
4.停车备案系统: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新建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场收费的备案申请、预审、结果发布等功能;
5.信息展示系统:对外展示停车资源分布、泊位使用情况、停车场运营等实时信息;
6.数据分析系统:具备停车时段分布、易拥堵时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车场经营情况等数据分析功能,为城市停车场规划、交通环境治理、停车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智慧出行服务
基于平台的数据整合和信息发布功能,定制开发手机App、公众号和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停车泊位引导、新能源充电桩查询、订单查询、线上支付、便民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
四、运营管理
(一)平台运营管理
平台运营管理主要包括综合协调、数据管理、平台接入、平台维护、制度规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1.综合协调工作:实现“平台、车场、人员”之间的协调联动,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停车场管理、数据信息展示等管理工作;
2.数据管理工作:做好用户个人信息、车辆出行轨迹、停车场经营情况、视频监控等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和保密工作,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量业务数据对接到市数据中心;
3.平台接入工作:预留平台标准接入端口,实现与我市机动车停车场和政务服务平台数据的接入;
4.平台维护工作:配备专业技术保障人员,保障系统优化、功能完善、漏洞修补等工作,提升平台的信息安全等级和抗风险能力;
5.服务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违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拓展服务功能。
(二)停车场运营管理
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遵循相关标准规定,综合考虑区域停车需求,规范开展运营管理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运营管理方式:
(1)路内停车位通过人工引导与智能设备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停放车辆的信息采集、有偿服务和运营管理;
(2)公共停车场配套安装出入口自动道闸、车位监测、停车引导等智能化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范配建安全管理、消防应急、安防监控等设施;
(3)配建停车场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可参照公共停车场自主开展运营管理。
2.停车场接入: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应提供标准协议端口,国有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应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由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与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运营单位协商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管理运营单位(个人)按照协议端口,通过软件升级、硬件改造等技术手段打通平台与停车场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保障停车场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务功能:运营管理单位结合停车场实际,合理配置现场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规划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便民配套设施。
4.规范管理秩序:各停车场运营单位依法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和收费备案等手续,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经营管理者名称、营业执照、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5.规范现场管理:停车场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规范文明用语,熟练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设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设备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技能培训,提升停车服务保障能力。
6.收费服务管理: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根据泊位分布、停车需求、交通拥堵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
7.电子化支付:通过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多种支付方式,提供即扫即走、无感支付、通行后付费等电子支付手段。
8.经营秩序维护: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协助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违规停车和损坏公共停车设施等行为的教育引导和追责工作。针对违规情节严重且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信用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停车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的设置管理和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三)住房发展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区内停车管理机制。
(四)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制定政府指导价标准。
(五)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
(六)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中心宣传停车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停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机动车停车场接入信息服务平台。
停车场合作经营方案(精选6篇)2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按照《全省城市公共停车场(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整治群众反映 ……此处隐藏13477个字……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停车场合作经营方案(精选6篇)6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完善优化市场运作体制,促进停车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渭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借鉴《渭南市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行“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的理念,规范管理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盘活城区车位资源,提升城市各类公共停车场的品质;利用智能调控,完善智能停车管理,拓展城市服务标准,改善出行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便民利民、高效服务原则;
(二)遵循公开、公平和诚信有偿原则;
(三)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四)保证特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
三、适用期限和范围
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0年。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日后算起,使用期满后重新组织出让。
特许经营权范围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黑色路面划设的临时停车泊位)、临时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公共资源部分。
本方案适用于县城规划区;高新区;108国道、201省道沿线范围内。
四、组织机构
成立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城管执法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交警)、发改、自然资源、规划、住建、财政、市场监管、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高新区管委会、108国道及201省道沿线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共停车场市场化整体运作的指挥协调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方案、程序的审定工作,负责对成员单位的工作监督指导及有关政策的审定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组织实施城区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
公安局(县交管大队):负责制定城区城市路内停车位设置路幅标准和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审批工作,配合县城管执法局做好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的招标相关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中心城市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自然资源局(规划服务中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按照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要求,组织编制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车位)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县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规划能够落地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编制审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年度建设计划。
财政局:会同城管执法局做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的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停车收费等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高新区管委会、108国道及201省道沿线镇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做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
五、出让方式与工作节点
(一)由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需纳入市场化运作的范围(区域、点位、数量)
完成时间:20xx年2月28日前
(二)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采取有偿出让的方式进行。由蒲城县城区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方案》
完成时间:20xx年3月31日前
(三)《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方案》经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城管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出让,招标时应严格审查投标人的相应条件。
完成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
(四)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招标法定程序结束后,县城管执法局向中标企业核发《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订《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后,启动实施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
完成时间:20xx年5月1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坚定服务理念,充分认识到停车场经营权市场化运作的大趋势和对本县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加快推进方案实施,切实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障公共停车场市场化运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联动,做好政策扶持、制度规范、服务保障、督导推动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对经营权人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县城管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经营权人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七、其他
(一)经营权人应严格遵守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在公共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志牌和公示牌,标明停车位数、服务项目、营业时间、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公示岗位职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因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用途或管理不善而导致停车设施损毁的,由经营权人承担维修、赔偿等法律责任。
(三)依照本规定已取得的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在许可经营期内,因城市建设、公共服务等需要收回或拆除的,经营权人应当服从。可依据有关规定对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因公共利益拆除的,其补偿价根据出让总价和使用年限做相应折扣后,由相关部门给予补偿。
(四)在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许可经营期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新增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权,其出让金按原经营权范围、中标价格及新增公共停车场数量据实核增。
(五)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期满前,仍然保留的,应重新招标,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优先获得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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