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航回应大新华航空10亿私募债违约:正积极与投资人沟通

  海航控股(600221)就大新华航空10亿私募债违约作出回应。

  11月25日,有报道称,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6新华航空PPN002”)已于当日到期,但截至25日日终,并未收到本息,已发生了实质性违约。

  澎湃新闻记者就此询问海航控股,海航控股方面回应称,目前正积极与各投资人开展沟通与协商,将会妥善处理。

  “16新华航空PPN002”发行于2016年11月23日,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3年,到期日为2019年11月25日,主承销商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控股最大股东为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下简称“大新华航空”),持股比例为24.28%。海航集团直接持股3.53%,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新华航空成立于2004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峰,即现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注册资金为60.08亿元人民币,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大新华航空的第一大股东,占股比24.97%;海航集团为第二大股东,占股23.11%。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大新华航空的第一大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企业。

  根据海航控股11月16日公告显示,截至当日,大新华航空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1,991,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82%,占海航控股总股本比例为11.85%,对应融资余额为98.47亿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780,000,000股(不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9.91%,占海航控股总股本比例为4.64%,对应融资余额为22.60亿元。大新华航空已发行债券余额为39.27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券金额为32.65亿元,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公告称,大新华航空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拥有大量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储备,并已和各融资机构商定融资续作方案,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相关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私募债为非公开发行,这也意味着,只要双方同意,投资人和大新华航空可以约定展期,发行人也没有公开披露的义务。

责任编辑:王帅